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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继刚近十年明代宫廷史研究评述

来源:十三陵 时间:2022/6/10

明代宫廷史既是明史的分支,同时也是外国宫廷史研究的参照系,在前近代中西交流和亚洲内部交流的大背景下,明代中国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特殊性,使得明代宫廷史研究从一开始就具备了国际视野。宫廷史的研究范围是宫廷这个特殊场域,研究对象是宫廷中的人物、事件、器物、建筑、制度,以及它们所反映的独特文化。因为明代宫廷史作为明代史分支的属性,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并未获得学界的持久聚焦,导致有关宫廷政治、宫廷文化、宫廷人物等问题被附于整个明代史的大框架中研究。年,故宫博物院引领的明代宫廷史研究正式启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宫廷不再单纯被当作叙述的背景板,学者们强调宫廷这个场域的特殊性,以及于此存在和发生的有别于他处的人、物、事。近十年在引入与深化新理论、发掘新材料、扩展新视角、开拓新领域方面进步较大,改变了原有的“拼盘式”研究,形成了分工明确的研究体系,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与探索期(—年)相比,皆有较大提升。

一、近十年研究的新动向

—年处于探索期,而近十年(—)则是发展期。探索期成果分散、理论杂驳、方法不一,而发展期成果则克服以上缺点,呈现出体系化特征,围绕不同议题形成持续的研究。

(一)“故宫学”相关理论的引入带来了学术探讨。在“故宫学”相关理论引入之前,探索期的研究大体延续传统明代政治史脉络,聚焦宫廷场域,针对不同群体积极引入心理学、社会史等理论予以论述,优点是开阔了视野,增加了认知宫廷史的新维度,而不足之处在于理论的生硬借用易导致理解的偏颇。

由故宫博物院发起的“故宫学”(始于年),立足故宫,相关理论和方法日渐完善,学界对“故宫学”理论方法有所借鉴,促进了明代宫廷史理论的发展。明代宫廷史学界对不同观点和理论有深入交流,形成了良性互动,尤其是近十年,这一特点更明显。例如,学界展开了对宫廷司法独立性或独立宫廷司法是否存在的讨论。赵轶峰《故宫学的明清庙堂政治文化视域》(《故宫博物院院刊》年第5期)指出明清宫廷研究的一个重要着眼点是各种宫廷生活的政治含义和文化含义。基于此,宫廷法律法规在特殊场域中超越了国家一般法律法规,宫廷也成为一个超越普通法律法规之外的独一无二的私权崇高领域,皇帝的私法变成了公法。柏桦《论明代宫廷法规》(《故宫学刊》总第17辑,年)指出皇帝个人喜好作用于宫廷内部的复杂关系,从而成为处理宫廷犯罪的关键因素。王泉伟《明代宦官司法体制初探》(《故宫学刊》总第20辑,年)以宫廷宦官为对象,研究与其相关的法律条文及具体执行,认为《大明律》相关条款、宫中奉行惯例、提督太监系统、审判与执行环节与其他群体存在差异,表明宦官系统拥有一套较为独立的司法体制。这种表达实际上削弱了皇权的影响,抑或是认为皇权虽大,却不能事无巨细皆由皇帝一人亲自定夺,因此给宦官的司法实践提供了一定的独立性。

(二)学科交叉、视角转换使学术研究有了创新。首先,以宫廷建筑为对象,运用建筑学、考古学及政治空间理论分析不同的宫廷建筑及作为整体的紫禁城在国家权力架构中的地位。孟凡人《明代宫廷建筑史》(紫禁城出版社,年)不仅研究了北京、南京和中都三座都城,还将天坛、十三陵的建筑纳入宫廷建筑研究的范畴。关于其具体的研究方法和取向,施劲松《建筑与考古学的相遇—读〈明代宫廷建筑史〉》(《江汉考古》年第2期)认为该书对于明代宫廷建筑的研究使建筑物被赋予了更多历史、科学、艺术、文化的价值和意义,从“人造的物”上升到了“人文作品”。

日本学者妹尾达彦《长安の都市计画》(讲谈社,年)以唐代长安城为例,展示了皇权在都城空间和建筑中的具体展现。这是国外较早的关于首都城市布局与政治关联的学术解读,近十年国内的明代宫廷史研究者与日本学者可谓殊途同归,均强调了建筑的政治意涵。紫禁城因其居住者是皇帝,因此居住的舒适性让位于政治象征性,森严的等级制贯穿其中,宫殿布局处处体现着礼仪制度的完备,学者的论述也由此展开。柏桦、黄伟特《紫禁城建筑的政治内涵》(《故宫学刊》总第7辑,年)认为,建筑的超高规格、令臣民压抑的环境气氛,以及不断涌现的象征手法,被强调的君权至上性和神圣性,影响了政治权力结构的形成。李燮平《明代的紫禁城—外朝规划体现的等级与礼仪制度》(《紫禁城》年10月号)则聚焦紫禁城的外朝部分,研究了其等级和礼仪制度。此外,还有李燮平《明至清初时期的养心殿》(《紫禁城》年12月号)、王子林《元大内与紫禁城中轴的东移》(《紫禁城》年5月号),等等。

具体到每个宫殿,其用途变化也是由皇帝政治诉求改变所致。华彬《明代宫廷画院建制机构“文华殿、仁智殿、武英殿”设置考辨》(《美术学报》年第5期)从明代三殿的使用研究分析明代画院体系的运营。该文不纠结于明代画院在美术史脉络上是否“名亡实存”,而是转换角度,以具体运营情况证明它确实存在。

其次,以宫廷人物的具体活动为对象,时刻把握政治权力对于活动的影响。因为皇帝本人拥有国家最高统治者的身份和地位,他在宫廷中的各种行为皆可对政治产生不容小觑的影响。赵克生《明朝嘉靖时期国家祭礼改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年)设专章“嘉靖时期宗庙祭礼改制”,认为明世宗为提升皇权而在宗庙祭祀上进行的大变革,影响了政局,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也产生了不利影响。近十年延续此种思路,对皇帝的丧葬和宗教活动展开新的探讨。刘毅《明宪宗与昌平皇陵改制》(《紫禁城》年11月号)指出,明宪宗开启了多后祔葬、贵妃从葬皇陵的制度,这并不是明初礼法的正常延续,而是皇帝个人喜好对于政治的直接干预,最终体现在礼法之上。皇帝的宗教活动不单纯是信仰,也是皇权在精神层面的扩张。王熹《明宪宗与道教方士》(《故宫博物院院刊》年第1期)指出,明宪宗出于对长寿的渴望和对道士真心报效的回馈,不惜以扰乱官制、败坏朝政、靡费国财为代价,最终导致宫廷乌烟瘴气,国家危机四伏。

明代的宫廷教育以皇太子教育为主,这一特点直接导致了明代宫廷教育强烈的政治意味,讲读官不再只是教师角色,作为能够出入内廷的重要官员,他们直接参与未来新朝的政治建设,与太子形成了政治合作关系。以前的研究看到了讲读官的作用,但研究多集中于皇帝本人的经筵日讲而较少涉及皇太子教育。近十年研究则聚焦皇太子教育,在君臣关系框架下论述文人士大夫在皇家教育中的深度参与。陈时龙《讲读官的羽翼之功—嘉靖朝的皇子教育与朝局》(《紫禁城》年8月号)指出,圣君教育是宫廷教育的核心,讲读官群体与皇位继承人结成了深度的合作关系,并能在朝局危急之时相互扶持,最终,优秀的讲读官成为新朝的栋梁和新帝的臂膀。谢贵安、谢盛《太子师的品格—明代太子教育官员的选择标准》(《紫禁城》年8月号)指出,科举出身、道德高尚、严肃、博学、认真、外貌好、表达强等因素制约了东宫讲官的产生,对教师的高标准、严要求直接对应着对未来高素质皇帝的强烈期许。

宫廷女性以不同方式参与宫廷政治,承载宫廷文化,享受宫廷生活,尽管都处于皇权的附庸地位,但仍有一定的自我意识和清醒认知。以前的研究仍围绕压迫女性而展开论述。近十年研究以彭勇、潘岳《明代宫廷女性史》(故宫出版社,年)为代表,该书开辟专章“明代的后妃与宫廷政治”,探讨了后妃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于政治的深度干预,指出尤其在皇帝暂时缺位时,太后成为稳固朝局的重要力量,明代后妃不应被消弭在深宫怨妇叙述之下。肖晴《明代后妃刊印佛经论略》(《五台山研究》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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