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序卦传》上篇中写道: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需”是供养,“讼”是争讼,既有所需,必有所争。“讼”这一社会行为缘起自私有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一系列围绕剩余物质归属权问题的社会矛盾随之而来。
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消弭社会矛盾,由专门的人根据一定的社会规则,查实事情真相,做出归属权的判断,这就是最初的诉讼活动。
古代刑罚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诉讼活动经历了一个极其漫长和曲折的发展历程。从愚昧到科学、从唯心到唯物,随着人类对世界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中国古代的审案制度也经历了从较为原始的神证断案阶段向制度化的人证断案阶段进步的过程。
一、尽管神证断案出现在人类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的时期,也同样寄托了人们对于法律公正的虔诚希望。统治者于是利用人们对神明的原始崇拜树立了司法的权威地位
所谓神证断案,即让神来帮助法官认定案件的事实,也叫做神明裁判法。很多国家的历史上都有过神证断案的阶段,特别是一些宗教氛围浓厚的国家和地区,神证断案的影响就更加深远。
初民社会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自身及自然界的认知十分有限。当人们无法解释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时,就会将其归结于神明的力量。与此同时,统治阶级为了巩固政权,树立权威,便利用人们对天、神的盲目崇拜,刻意宣扬自己的统治权来自神灵,并受到神的护佑,神权法思想便应运而生。
中国的神权法思想始于夏代,君权神授除了为父传子家天下的即位制度取代禅让制度提供合理解释之外,还给当时的司法判断提供了强大而有力的精神支柱。法官作为统治阶级在司法领域的代理人,如果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等同于神明的指示,那人们对判案的结论自然会心服口服。
一谈到中国的神证断案,神兽獬豸的传说立时便跃出脑海。时至今日,我们仍在使用獬豸的形象作为司法公正的图腾。
法兽獬豸法律的法字,在《说文解字》中写作“灋”,解释为: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去不直者;去之,从去。可见,公平如水,去曲取直从上古时期就是人们对于法的朴素理想。
而这个承载了人们“去不直者”寄托的廌,就是神兽獬豸。相传,在尧舜时期,有个叫皋陶的大法官,审案时总牵着一只独角的神兽,倾听过诉讼者的讼词后,神兽就能够对是非做出判断,并用独角去顶撞有过错的一方。獬豸断案虽然只是传说,但这个被称为“直兽”的神兽在中国古代却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历朝历代最高法律机构的门口都会立有獬豸神像;司法官员的帽子也被称为“獬豸官”;就连明十三陵总神道上都设有两对獬豸石像生。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虽然神证断案只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特定时期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必然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是,只要统治阶级还在利用君权神授的思想维系其专治统治,神证断案的影响力就始终都存在。
显然,神兽只不过是个传说,神证断案的本质其实是统治阶级利用人们对神的崇拜心理来加强司法审判权威性的一种方法。皋陶以神兽獬豸断案的故事,用现代思维解释起来毫无神秘感可言。
真相很可能是大法官皋陶不知道从何处得来一头只长了一个犄角的羊,是先天畸形或是别的什么原因导致的我们不得而知。古人对这个与众不同的动物的来源显然无法理解,那就把它当做天降神兽吧。
二、神证断案,实质上是假托神之名,将法官的判断宣之于众,这其中就已经包括了最早的审案、断案的过程
在獬豸断案的过程中有个细节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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